1. 开课前
- 开学前4周申请退课,扣除注册费100美金,其余退还。
- 开学前2-4周申请退课,扣除注册费100美金及2周住宿费用,其余退还。
- 开学前1-2周申请退课,扣除注册费100美金及4周住宿费用,其余退还。
- 开学前1周内申请退课,扣除注册费100美金、4周学费及住宿费用,其余退还。
2. 开课后
- 总课程等于或少于4周者,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 已完成课程的0%~25%时申请退课,扣除一周的学费+住宿费,再退还剩余学费+住宿费的50%。
- 已完成课程的26%~50%时申请退课,扣除一周的学费+住宿费,再退还剩余学费+住宿费的20%。
- 已完成课程的50%以上时申请退课,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 (若报名课程超过16周以上者,扣除一周的学费+住宿费,再退还剩余学费的20%)
3. 延长课程后取消
- 于课程开始前4周申请取消延长,扣除4周住宿费+学费的50%,其余退还。
- 于课程开始前2周申请取消延长,扣除4周住宿费+学费,其余退还。
- 于课程开始前2周内申请取消延长,不予退还任何费用。
4. 更换课程/更换房间
- 若需更换课程,须以4周为单位进行更换。更换为价格较高的课程须补足差价;更换为价格较低的课程,不予退费。
- 若需更换房间,须以4周为单位进行更换。升级房型须补足差额;降级房型,不予退费。
5. 特殊情况
学生如因以下原因无法继续就读,须从宿务离境后两周内出示相关证明,学校将从通知日期的下一周起,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的50%:
- 患重大疾病,且出示证明不能在菲律宾治疗。
- 家中直系亲属(父母、手足、配偶及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去世。
- 如该情况在抵达宿务前发生,则适用“开课前”退费规定。
6. 课程转让
所有课程均不得转让。
7.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灾害、灾难、疾病、战争、叛乱、政府及其机关/部门行为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学校停课,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不退还学生学费。
8. 退费申请流程
- 在校生须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提出退费申请。
- 如未遵守申请和通知时间规定,将从退费周期中扣除一周的费用。
- 退费时间将从下一个周一开始计算,并扣除入学时享有的折扣。
9. 提前结束课程
如欲提早结束课程,最晚须于两周前至办公室申请,且无任何退费,由此产生的问题由学生自行承担。
注:所有退费规定以学校官方网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