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北京玩美游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玩美游学”)与您(以下简称 “用户 / 学员”)就玩美游学在线英语课程服务相关事宜自愿订立。您在玩美游学官方网站完成课程预订、勾选确认同意本协议并足额支付课程费用的行为,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本协议自前述行为完成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1. 玩美游学为在线英语课程服务对接方,负责课程预订、学员服务、售后协调等相关事宜;课程教学服务由玩美游学合作的境外英语培训机构提供。
2. 本协议适用于玩美游学官方网站上架的所有线上英语课程(含 25 分钟 / 节、50 分钟 / 节课时类型,20 次 / 60 次 / 120 次课时包套餐),玩美游学网站公示的课程信息、服务规则、活动说明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本站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若您为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需由父母 / 法定监护人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后,方可办理课程预订及使用相关服务;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视为其父母 / 法定监护人已认可并同意本协议所有约定。
1. 您成功支付课程费用后,玩美游学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为您对接协调外籍教师及固定课程表,付款过程中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均由您自行承担。
2. 课程课时按您预订的套餐标准核算,每完成 1 次正常课程,自动扣除对应课时。
3. 您选定的课程表为固定上课时间,如需调整,可向玩美游学客服提交申请,玩美游学将根据合作机构教师档期尽力协调,调整过程不收取额外服务费用。
1. 您在玩美游学网站完成课程预订后,将获得专属用户账号,您需妥善保管账号及登录密码,对账号内的所有操作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2. 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是玩美游学的基本义务,玩美游学将严格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您的姓名、联系方式、付款记录、上课数据等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非经法定情形
或您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 您在玩美游学公共交流板块发布的个人信息,由您自行掌控并承担相应风险,玩美游学对该等信息的泄露不承担责任;玩美游学网站链接的第三方网站,其信息安全规则与本协议无关,玩美游学不承担连带责任。
1.上课准备与守时约定
- 您需在课程开始前 5 分钟登录指定教学平台做好上课准备,课程将按照约定时间开始并结束,因您自身原因迟到的,不额外补足课时。
- 若您临时无法按时上课,需按本协议 4.2 条约定申请课程取消;若您预计迟到,应及时联系玩美游学客服,由顾问统一对接外籍教师,您无需直接与教师沟通。
2. 课程取消与缺勤判定
- 有效取消:您需在课程开始前 2 小时及以上联系玩美游学顾问申请取消课程,取消成功后不扣除课时,可在课程有效期内顺延。
- 无效取消:课程开始前不足 2 小时申请取消,或未提前通知玩美游学无故未上课的,均视为无效取消,将扣除对应课时,且不予补返。
- 旷课判定:课程开始后 15 分钟内,您仍未登录教学平台进入课堂的,视为旷课,按无效取消处理并扣除对应课时;针对多次旷课的学员,玩美游学将进行课程提醒,情节严重的可暂停课程服务。
3.补课与教师相关课程保障
- 因生病、家庭紧急事务等合理原因缺勤的,您可联系玩美游学客服申请补课,玩美游学将根据合作机构排课情况为您协调安排,课程有效期随补课安排相应顺延。
- 若因外籍教师迟到、缺勤导致课程无法正常进行的,玩美游学将在 7 日内为您协调安排补课;若因教学平台故障、境外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课程延误,玩美游学将第一时间通知您,并尽力为您协调补课事宜。
4.更换教师与停课规则
- 若您对当前外籍教师的教学方式存在适配性问题,可联系玩美游学客服申请更换教师,玩美游学将根据合作机构教师资源及档期为您协调;新教师安排后,可提供 1 次试听课,试听课合格后正式计入正常课时。
- 您因长期出差、生病休养等合理原因需暂停课程的,可向玩美游学客服申请停课,停课期间课程有效期暂停计算,复课前 1 个工作日需提前联系客服,玩美游学将及时对接合作机构恢复课程安排。
1. 您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课程的,可申请课程转让,剩余课时≥5 节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剩余课时<5 节的,暂不予办理课程转让。
2. 课程转让需通过玩美游学客服统一办理,您需提供受让方的真实基本信息,经玩美游学审核确认后完成转让;转让完成后,原学员的课程权益终止,受让方继续沿用原课程套餐(课时时长、课程类型不变),不得申请更改课程相关内容。
3. 课程转让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受让方使用课程服务的,需严格遵守本协议全部约定,玩美游学对受让方的课程服务按本协议标准执行。
1. 您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退费,退费按以下规则计算:
最终退费金额 = 剩余课时对应费用 – 5% 服务费
其中:剩余课时对应费用 =(剩余课时数 ÷ 总课时数)× 您实付的课程总金额;服务费按剩余课时对应费用的 5% 计算,从退费金额中扣除。
2. 免 5% 服务费情形:
(1)您付款后 7 天内未上任何课程,申请退费的;
(2)您因重大疾病(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正规病历 / 诊断证明)、家庭重大事务(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退费的。
3. 退费扣除项:若您已领取玩美游学提供的课程教材、实物赠品等,退费需扣除该等物品的实际采购价格。
4. 不予退费情形:
(1)课程已全部使用完毕,或课程已过有效期且无有效停课记录的;
(2)您因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约定,被玩美游学终止课程服务的;
(3)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申请退费的;
(4)课程已转让给第三方,原学员申请退费的。
5. 退费流程:您向玩美游学客服提交书面退费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客服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玩美游学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退费金额转至您的原付款账户;所有退费均由玩美游学统一对接合作机构办理,您无需直接与境外教学机构沟通。
1. 您在使用课程服务过程中,严禁实施以下行为:
(1)转让、出售、出租课程使用权,或利用课程进行营利、拼课、转卖等行为;
(2)辱骂、诋毁、威胁外籍教师或玩美游学客服人员,妨碍正常教学及服务工作开展的;
(3)私下联系外籍教师(包括添加微信、电话、社交账号等各类方式),或劝说、诱导教师脱离玩美游学合作体系为其提供私人教学服务的;
(4)录制、复制、传播课程音视频、教学资料,或将其用于商业用途、公开发布的;
(5)在课程课堂中饮酒、吸烟、使用侮辱性语言,或从事其他违反公序良俗、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
(6)利用玩美游学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与犯罪相关的行为;
(7)泄露玩美游学的商业信息(如课程合作价格、运营细节等),或侵害玩美游学名誉、信用的行为。
2. 若您实施上述任何禁止行为,玩美游学有权立即终止课程服务,扣除剩余全部课时,且不予退还任何已付费用;因您的行为给玩美游学、境外合作教学机构造成损失的,玩美游学有权向您追偿实际损失,同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1. 为保障教学质量、开展教师教学考核,玩美游学合作的境外教学机构可对课程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制内容仅用于教学管理及质量把控,非经法定情形或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作其他用途。
2. 课程相关的教学资料、音视频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归原作者或境外合作教学机构所有,您仅享有课程服务期间的合理使用权,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修改、改编,否则视为侵权。
1. 玩美游学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网站运营及服务调整的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合理修改修改后的协议将在玩美游学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即生效。
2. 您应及时关注网站公示的协议修改内容,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可立即联系玩美游学申请终课程服务并办理剩余课时退费;若您继续使用课程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 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玩美游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玩美游学的客服联系方式为:400-008-2510,服务时间为:每日 09:00-22:00,您可通过上述方式咨询课程相关问题。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按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 本协议自您完成课程付款并勾选确认同意之日起生效,至您的课程全部使用完毕、退费完成或课程服务依法终止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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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 年3月1日版本号:V1.0